主要資料來源:交通部
交通部自109年起推動全國交通安全運動,並將9月訂為交通安全月。本文以資訊摘要形式,揭示「交通安全月」所宣導的「車輛慢看停、行人安全行」停讓文化;以及推動公共友善乘車環境的措施,其中包含將「博愛座」修正為「優先席」,並明確規範優先乘坐對象為「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」;同時,提醒「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制度」已正式上路,高風險駕駛人須特別留意駕照效期,並須繳納罰鍰、參與道安講習及遵守交通規則。本文將協助您掌握政策重點,並了解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共同實踐交通安全,守護每一位用路人的權益。
一、落實人本交通、停讓文化:「車輛慢看停、行人安全行」
交通安全月114年以「人本交通-停讓文化」為主題,延續「車輛慢看停、行人安全行」核心訴求。過去臺灣交通多強調效率,如今更重視安全,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正逐步建立。駕駛人須留意:行經路口不論有無號誌,都須遵守停讓,並至路口中心點再轉彎,避免死角遮蔽視線。行人須遵守號誌規則,不任意穿越車道,在安全處遠離車輛,等待綠燈亮再通行,專心過馬路,不滑手機。
二、博愛座統一改稱「優先席」,推動友善乘車環境
交通部因應114年8月1日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(下稱「身權法」)第53條文修正公布,其將「博愛座」之用語修正為「優先席」,並將優先乘坐對象改為「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」。交通部為使民眾清楚了解優先席涵義,參照國際ISO及日本JIS兩大國際性圖標系統的公共圖標,會徵衛生福利部完成優先席統一圖示,圖示由左至右分別表達高齡者、孕婦、行動不便者、攜帶幼童及其他實際需要者(如下圖)。交通部也強調優先席是給每一位有需求的人使用,臨時性的身體不適、其他無法直接透過外觀辨識的隱性需求者等皆可使用,提醒民眾應以同理心、尊重他人為出發點,發揮禮讓的美德。
另考量隱性需求者可能因不好意思或難以清楚告訴他人需要座位,交通部也提供需求貼紙機制設計了優先席需求貼紙,提供其他大眾運輸業者或民眾自行下載使用,希望在政府和民眾的共同努力下,打造友善的乘車空間。
三、「高風險駕駛人須換發短期駕照」制度已上路
(一) 背景說明
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,除職業駕駛人、癲癇患者、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、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年滿75歲高齡須辦理定期換照外,其餘免再定期換發駕照,可以持用駕車至年滿75歲止,為矯正駕駛人交通違規行為,促進交通安全,自113年10月31日起,修法匡列高風險駕駛人為應換發短期駕照實施對象,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結清交通罰鍰,並依駕駛人交通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短期駕照,且統一律定須於6年觀察期間定期換照(即高風險駕駛人持照觀察期),直至無駕照吊扣或吊銷情事,方可依原持照條件換發駕照,以達矯正駕駛人交通違規行為之目的。
(二) 駕照換發規定及常見Q&A
以下提供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規定懶人包與常見Q&A,詳細內容可至<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專區>查詢。